近日,福建省红十字会正式启动2015年度红十字城乡困难居民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目前,全省各县(市、区)级红十字已经开始接收救助申请。与2014年度相比,2015年大病救助政策最主要的区别是救助对象、救助标准等有所调整。
一、救助对象
针对以下三类人进行救助。(1)重点优抚对象(含革命五老人员)(2)城乡低保对象(为2015年度由民政部门认定的,含农村五保供养对象)(3)重度残疾人(国家《残疾人残疾分类和等级》5.1分级中一级、二级者)。
二、救助病种:
恶性肿瘤、急性白血病、尿毒症、先天性心脏病、再生障碍性贫血、地中海贫血、血友病。
三、救助条件:
申请对象个人年度内(出院结算时间在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内)发生的救助病种住院医疗费用(含尿毒症、血友病门诊费用),应扣除已接受各级各类社会救助金额及单病种保障费用后超过2万元。
四、救助标准:
为尽可能使符合上述条件的对象均能获得救助,省级具体救助金额根据量入为出,有限救助,年度救助金发放总额不透支原则,将在汇总全省需要救助情况,进行统一测算后确定(以省大病救助办公示为准)。其余确属困难需救助的对象包括省级审核后退件的申请对象由各地酌情予以救助。
五、申请材料:
主要有以下五种材料,(1)身份证明材料(申请人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代办人与身份证复印件和代办人与申请人关系证明)(2)家庭情况证明材料:低保证(低保审批表与当年低保金领取存折)、重点优抚对象(含革命五老人员)、重度残疾人证等复印件;(3)住院费用:当地医保部门或医疗单位出具的费用结算单,同时须附对应的出院小结原件或者复印件和住院发票;未参保的,则应提供每次住院费用,包括:出院小结和住院发票。(4)提供申请人姓名的社保卡或银行活期结算户存折复印件。(5)患政府单病种保障中的11种疾病的农村申请人需提供当地新农合管理中心打印的报销补偿费用结算表。
六、如何申请:
申请人可直接登录福建省红十字会网站(http://www.fjredcross.org.cn)的福建省红十字城乡困难居民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基金专栏下载申请表格或者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县(区)级红十字会领取申请表。按要求填写病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由户籍所在地县(区)级红十字会受理。省大病救助办收件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