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超强台风尼伯特正面登陆带来的严重影响,我省各地普遍受灾。截至7月11日统计:全省9个市56个县,60.62万人受灾,受淹城市6个,倒塌房屋1099间,紧急转移50.67万人,因灾死亡11人,失踪23人;农作物受灾47.22千公顷;全省直接经济总损失65.43亿元。灾害无情,人间有爱。作为从事人道救助工作的红十字会,将为社会各界搭建起奉献爱心的平台。福建省红十字会呼吁社会各界积极行动起来,发扬中华民族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传统美德,积极捐赠款物,为灾区人民奉献爱心。福建省红十字会将汇聚社会各界爱心,及时将所捐赠的款物汇送往灾区开展人道救助,帮助灾区人民渡过难关。接受捐赠时间暂定为一个月(7月12日至8月12日),根据灾情和灾后恢复与重建实际,将适时调整接受捐赠时间。
捐赠方式及渠道如下:
一、银行汇款
账户名1:福建省红十字会,开户行:兴业银行福州华林支行,账号:1171 3010 0100 1437 27;
账户名2:福建省红十字会,开户行:建行福州市鼓楼支行,账号:3500 1896 3070 5250 1732;
账户名3:福建省红十字会,开户行:中国银行福州鼓屏路支行,账号:4273 5838 6366。
账户名4:福建省红十字会,开户行:中信银行福州市鼓
楼支行,账号:7345 2101 8310 0000 476
二、邮局汇款:地址为福州市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8层福建省红十字会,邮编:350003。
三、短信捐赠:编辑短信 2发送至106 9999 359,即捐款2元,可重复捐赠。
四、现场捐款地址及时间
地 址:福州市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八层福建省红十字会;
工作日时间:08:00-11:30,15:00-18:00。
五、捐赠联系和查询电话
捐赠热线电话:0591—87763356
传真:0591—87763373
捐款到账查询电话:0591—87763155
六、注意事项
(一)为专款专用和方便联系、寄发捐赠票据或捐赠证书等,采用以上方式捐款的,请在用途或附言栏注明‘尼伯特’台风和通信联系方式。未注明捐赠用途的款项将统筹用于符合红十字会宗旨的人道救助工作。
(二)鉴于人力与成本因素,福建省红十字会将为有票据需求、且联系方式明析、捐款人民币100元以上的捐赠者开具捐赠票据(100元以下捐赠按月统一开具捐赠票据);为个人捐款300元,单位捐款3000元以上开具捐赠证书。
福建省红十字会
2016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