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关于党员徽章佩戴工作的指示要求,2月23日,会机关党总支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旗党徽制作和使用的若干规定》和省直机关党工委办公室《关于党员徽章的配发、佩戴、管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及要求,制定印发《福建省红十字会机关党总支党员徽章佩戴管理实施办法》。《办法》共五章二十四条,分别对党员徽章配发、佩戴、管理与监督等作出具体规定。
党员徽章是党的象征和党员身份的标志。党员佩戴党员徽章,是强化每个党员的党员意识、宗旨意识、责任意识、先进意识、光荣意识和接受监督的有效措施,有利于每个党员不断严格自我要求、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和展示良好精神面貌。《办法》的制定,将进一步促进会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员按规定要求的时机、场合佩戴党员徽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推进党员徽章佩戴管理规范化。
(会机关党总支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