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上午,会机关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会上,党组成员、副秘书长、会机关党总支专职副书记、会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张建林同志传达省直机关党工委在厦门召开的省市机关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交流会和在福州召开的省直机关共建省会文明城市工作推进会精神,通报我会机关荣获“省市共建福州市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同时,就我会机关贯彻落实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广泛宣传动员,积极宣传省市共建省会文明城市的目的意义,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干部职工主人翁意识和参与共建的责任感、自觉性。二是要积极主动参与,从机关做起,从自己做起,美化办公场所,治理环境卫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提高自身文明素质,讲文明树新风,做文明有礼的福州人。当前,要积极参与做好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迎检工作。三是要围绕《关于省直机关深化共建工作、推进福州市创建新一届全国文明城市活动的通知》要求的八个方面具体工作,深化省市共建工作,结合红十字会工作实际,重点在推动思想道德建设、开展扶贫帮困、组织志愿服务活动、红十字人道传播、应急救护知识普及与技能培训、防灾避险宣传等方面开展共建活动,为推进福州市创建新一届全国文明城市做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