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关于推进领导干部“四下基层”工作的意见》、省直机关党工委《关于省直机关推进领导干部“四下基层”工作的意见》精神和要求,进一步促进我会机关领导干部工作作风转变,提高服务基层、服务群众能力和水平,结合实际,会党组制定印发《福建省红十字会机关推进领导干部“四下基层”工作实施细则》。《实施细则》着重围绕五个方面明确“四下基层”的具体内容和要求,一是推进信访接待下基层,要畅通困难群众诉求渠道,主动倾听困难群众诉求,完善人道救助办理机制;二是推进现场办公下基层,要落实规章制度,积极有效实施,实行“马上就办”;三是推进调查研究下基层,要增强调查研究实效,保持服务群众联系点,促进成果转化运用;四是推进宣传党的方针政策下基层,要结合调查研究宣传,结合人道救助宣传,结合公益传播宣传;五是加强“四下基层”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扎实有力推进,严肃下基层规定和纪律,紧贴工作实际务求实效。《实施细则》明确,要将“四下基层”形成工作制度,长期坚持;领导干部特别是班子成员示范表率,带动形成人人参与氛围;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省委实施办法、省直机关党工委实施细则,落实会机关相关措施和省直机关下基层“五不”规定;要结合我省红十字事业发展和红十字会工作,认真研究“下到哪”、“怎么下”、“做些啥”,以偏远艰苦的地区、基层和服务群众联系点、困难群众为工作重点,以着力解决问题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突出人道援助,为民解忧,多办实事,促进发展,不断增强“四下基层”工作实效。
(会机关党总支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