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印发的《关于加强人道资源动员工作的指导意见》(中红字〔2018〕4号)文件精神,2月23日,福建省红十字会印发《福建省红十字会转发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关于加强人道资源动员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闽红〔2018〕6号),(以下简称通知),对全省各市、县(区)红十字会提出学习贯彻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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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指出,要提高认识,人道资源动员工作是红十字事业发展和红十字会开展工作的基础。人道资源动员主要包括财力、物力和人力等,涉及到方方面面。要从新时代新要求、依法有效履职、群团改革需要、破解发展瓶颈、增强救助实力、当好党委和政府人道助手等重要性来提高思想认识,扎实做好人道资源动员工作。
通知强调,要突出重点,要把人道资源动员工作列入各级红十字会年度和日常重点工作,做到年度有计划目标和措施、有主题项目活动和安排,确实做到齐抓共管、聚力推进。要围绕募捐筹资筹物、理事作用发挥和会员与志愿者队伍发展、争取上级和党政部门政策及经费与项目支持、总结传统人道项目争取政府购买服务等重点,并把宣传工作贯穿于全过程,确保人道资源动员工作落到实处。
通知要求,要创新推进,要依法依规依章,突出保护人的生命与健康、维护人的尊严宗旨;要总结红十字特色,突出人道救助核心业务和项目品牌;要增强互联网+公益思维意识和理念,突出建立新机制、新路子;要探索成立红十字基金会和专项人道基金,突出建立新平台、新渠道;要积极增能增效,突出拓展可持续动员渠道;要注重发挥外脑作用,突出社会化运作与多方合作。动员、凝聚、整合更多的力量,形成整体合力,不断推进红十字人道救助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为建设新福建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宣传与筹资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