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连江县凤城镇东北社区66岁退休职工吴先生病故。家人遵其遗愿,将遗体捐献供医学科研使用,为连江县第二例遗体捐献。吴先生2013年11月在女儿陪伴下在县红十字会进行遗体捐献自愿登记,并委托其女儿为遗愿执行人。(连江县红十字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