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长汀县红十字会第六届理事会第四次会议在县政府视频会议室召开。县红十字会第六届常务理事和理事参加会议。会议传达了《国务院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意见》精神,审议通过县红十字会2011年工作情况和2012年工作意见,表决产生部分新任理事会成员名单,并印发福建省红十字会和龙岩市红十字会大病救助相关资料,广泛宣传红十字会救助项目。
长汀县副县长、县红十字会会长陈阿卿为新成立的县红十字会应急救援志愿服务队授旗并在会上做重要讲话。她充分肯定了长汀县红十字会在2011年救灾、救助、救护等工作成绩,并指出要充分发挥县红十字会理事及部门职能,积极推动县红十字会重点工作项目的完成,加强管理,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接受公众、政府、媒体监督,努力提升公信力,为建设更加优美、更加和谐、更加幸福的长汀作出新的更大贡献。(长汀县红十字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