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红十字会、文明办,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党群工作部,省直机关文明办: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25号)和《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意见》(中央文明委〔2008〕6号),大力弘扬志愿服务精神,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根据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中央文明办《关于开展博爱家园——红十字应急救护志愿服务进社区活动的通知》(中红字〔2013〕32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确定从2013年7月起至2015年12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博爱家园——红十字应急救护志愿服务进社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将满足社区居民需求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共建健康安全社区为主题,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和社区群众共同参与,构建社区红十字应急救护志愿服务体系,提升社区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水平,促进社区和谐、健康、安全发展,推进社区红十字应急救护志愿服务制度化。
二、活动目标
广泛开展红十字志愿服务知识和应急救护知识培训,社区居民应急救护志愿服务意识明显增强,社区居民应急救护知识普及率有效提升,服务社区群众的应急救护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改善,社区应急救护志愿服务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社区应急救护能力明显提高,基本形成有队伍、有行动、有设施、有氛围、有保障的社区红十字应急救护志愿服务体系,使社区成为能够普及生命安全和应急救护知识技能、居民广泛参与、防灾减灾、健康促进、志愿服务、人道传播的博爱家园。
通过三年的努力,全省社区依托现有的学雷锋志愿服务站,普遍建立红十字应急救护志愿服务基地和1支红十字应急救护学雷锋志愿者服务队,每个社区至少有10名取得红十字志愿者证和红十字急救员证的红十字应急救护志愿者,并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护用品。完善社区防灾减灾等基础设施条件;开展健康促进和生命关怀红十字志愿服务活动,大力普及居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和技能,鼓励并教会居民常备家庭急救箱、灭火器、逃生绳等。至2015年底,2%以上15-60岁社区居民掌握应急救护知识和技能,社区居民红十字志愿服务知识和应急救护知识普及率不低于60%。
三、组织领导
为保证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省红十字会和省文明办联合成立福建省红十字应急救护志愿服务进社区活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各地也应成立相应的组织协调机构,明确责任,组织实施。
组 长: 黄毅敏 省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党组书记
副组长: 杨华明 省红十字会秘书长、党组成员
赵 健 省委文明办副主任
张建林 省红十字会副秘书长、党组成员
成 员: 刘世和 省红十字会办公室主任
谢纳新 省委文明办志愿服务工作负责人、
省志愿者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蔡康政 省红十字会赈济救护部部长
陆芳红 省红十字会事业发展与交往联络部副部长、调研员
杨政坚 省红十字会备灾救灾中心副主任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是: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组织推动全省红十字应急救护志愿服务进社区工作。定期召开相关会议,总结表彰推广先进经验。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红十字会事业发展与交往联络部。
三、活动内容
(一)培育社区互助和生命健康安全意识。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社区道德讲堂、社区自媒体、网络终端、手机等传播平台,组织志愿者深入社区,通过知识宣讲、教育培训、公益互动、新闻媒体报道、公益广告发布、宣传片播放等形式,在社区中大力倡导生命健康安全理念,培育人人学急救、急救为人人的应急救护志愿服务意识,创建文明、互助、健康、安全的社区环境。
(二)传授红十字应急救护知识与技能。依托社区学雷锋志愿服务站、社区道德讲堂等设立应急救护培训教学点,配置相应教学设备。组织红十字应急救护师资志愿者深入社区,通过红十字急救员培训班、应急安全知识讲座、播放应急救护教学片、知识竞赛、技能比赛等形式,针对心肺复苏知识、外伤的现场救护、常见急症的现场处理、突发事件和意外情况逃生避险与自救互救等内容,对社区工作人员、物业服务企业员工、家政服务人员、社区居民等进行培训和演练,使其了解和掌握基本的红十字应急救护知识和技能。
(三)开展社区红十字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对社区应急救护基本需求和社区老年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的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建立社区应急救护志愿服务档案。结合社区道德讲堂开办生命安全与健康讲堂,根据地域特点及居民实际需求,举办传染病预防、健康生活方式、家庭安全注意事项等知识讲座。排查社区安全隐患,联合当地灾害管理、疾控等部门,协助社区制订突发事件应对方案。结合当地实际,以社区为单位,组织社区居民开展应对突发事件、自然灾害等公共应急演练活动。
五、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3年7月)
各级红十字会、文明办制定红十字应急救护志愿服务进社区具体活动方案,明确各地应急救护志愿服务目标任务、培训形式和应急救护志愿服务模式。要根据本通知要求制定培训计划,准备应急救护培训教材和宣传材料;指导社区做好活动开展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落实应急救护志愿服务进社区工作培训人员、培训经费、培训场所等工作,做好志愿服务对象摸底建档。
(二)实施阶段(2013年8月至2015年8月)
省红十字会组织开发应急救护普及工作管理系统,制作应急救护技能教学片及应急救护知识宣传片,举办应急救护志愿者师资培训班。各设区市和县级红十字会组织举办应急救护志愿者培训班, 并做好登记、统计和上报工作。
各级红十字会会同文明办要指导社区制定培训与普及计划,招募应急救护志愿者、提供培训场所、收集培训资料,做好培训情况、培训人数记录。组织开展防灾避险演练、举办应急救护知识竞赛、应急救护技能大赛,巩固生命安全与应急救护知识普及成果。各社区要选拔培训合格的应急救护志愿者,组建红十字应急救护志愿服务队,并在社区中开展应急救护知识普及、卫生防病、生命安全与健康知识宣传等志愿服务。活动初期每个县(市、区)可先抓1-2个社区作为示范点,推动工作迅速普及。
(三)检查验收总结阶段(2015年9月至12月)
市、县两级红十字会开展活动成果检查验收,建立健全志愿者信息数据库,建立和完善社区志愿服务网络,建立长效机制,推动红十字应急救护志愿服务进社区成为社区常态工作;省红十字会与省委文明办共同开展红十字应急救护志愿服务进社区活动总结、评比和表彰。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地要充分认识开展红十字应急救护志愿服务进社区活动的重要意义,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加强规划、健全制度,形成长效机制,推动活动制度化、规范化。要将此项活动纳入当地志愿服务总体规划,作为评选文明城市的重要条件和测评内容;要加强组织协调,与民政、财政、卫生、媒体、保险等部门单位密切配合,推动当地政府将红十字应急救护志愿服务列入公共财政支持项目,并联合其他社会志愿服务组织共同开展此项活动。
(二)加强领导,示范带动。各级红十字会和文明办要加强对街道、社区的指导,积极发展医生、护士等具有急救员资格的社区居民成为红十字应急救护志愿者,组建志愿服务队,并充分发挥他们在社区日常应急避险、群众自救互救和生命健康教育促进方面的作用。
全国文明城市(福州、厦门)、提名资格城市(漳州、泉州、三明)和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的福清、长乐、晋江、石狮、邵武、武夷山等城市,要率先开展此项活动,发挥带动作用。其余各设区市今年可在每个县(市、区)先选择一个至两个基础好的社区进行样板试点,形成示范,逐步推开。
各级红十字会和文明办要及时总结此项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经验,征集生命健康安全社区典型案例上报省红十字会和省委文明办。省里将通过救护师资培训、志愿服务骨干选拔、应急救护业务竞赛、典型宣传表彰等方式,重点扶持和培育一批示范社区和示范志愿服务队。
(三)加强宣传,规范管理。各级文明办和红十字会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组织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各类媒体,结合国际志愿者日、国家防灾减灾日、世界红十字日、世界急救日等时间节点,进行广泛宣传,扩大活动影响力。可聘请当地热心公益、社会形象好的知名人士担任生命健康安全社区形象大使、社区生命健康安全宣传员,参与社区健康安全公益宣传活动,尤其要对重点扶持和培育的一批示范社区和示范志愿服务队,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推广。
各地红十字会要将红十字应急救护志愿服务队纳入健康关怀专业领域加强管理,规范红十字志愿者的招募、登记、注册、培训、表彰与奖励,规范使用红十字志愿者标识、证件、服饰,规范健全志愿者及服务信息资料和数据库。要将此项活动的开展与增强红十字人道公益传播的吸引力、凝聚力有机结合,努力营造浓厚的志愿服务氛围,推动红十字应急救护志愿服务深入开展。
联系人:省红十字会事业发展与交往联络部 沈晏力
电话:0591—87763356,传真:0591—87763373
附件:1.红十字应急救护知识普及工作登记表
2.红十字急救员培训登记表
3.红十字应急救护普及与培训情况表
4.红十字应急救护普及与急救员培训情况统计表
福建省红十字会 中共福建省委文明办
2013年7月9日
附件1
市 县(市、区)红十字应急救护知识普及工作登记表
社区(盖章)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社区名称 |
街道 社区 |
主持人(组织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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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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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讲人姓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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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及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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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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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及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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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及内容: |
说明:本表每次活动后由社区填写(一式两份,一份交县级红十字会,一份留存)。
附件2
市 县(市、区)红十字急救员培训登记表
社区(盖章):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社区名称 |
街道 社区 |
组织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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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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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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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讲师资及派出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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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参训人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 |
家庭地址 |
联系电话 |
救护员证号 |
志愿者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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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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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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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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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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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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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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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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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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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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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本表每次活动后由社区填写(一式两份,一份交县级红十字会,一份留存)。
附件3
市 县(市、区)红十字应急救护普及与培训情况表
社区(盖章):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辖区人口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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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0岁居民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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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应急救护知识 普及人口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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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握应急救护知识与技能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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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及人数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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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合格红十字急救员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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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支持该项经费(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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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红十字志愿者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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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应急救护普及 班(期)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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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级财政支持培训经费(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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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十字应急救护 志愿服务队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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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队志愿者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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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社区开展活动具体措施及情况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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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①本表由社区每季度最后一周填报,报市、县两级红十字会备案;②视频、图片资料另附。
附件4
福建省红十字应急救护普及与急救员培训情况统计表
设区市(盖章):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县(市、区) |
社区数 |
社区人口数 |
应急救护知识 普及人口数 |
社区15-60 岁人口数 |
累计培训合格 急救员人数 |
成立红十字应急救护 志愿服务队(支) |
已注册发证红十字应急救护志愿者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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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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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本表由设区市红十字会填写,每季度最后一周上报省红十字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