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红十字物资储备库等级评定办法》(中红字〔2025〕6号)和《福建省红十字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红十字物资储备库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闽红办〔2025〕3号)等有关文件的规定要求,我会对申报三级物资储备库等级评定的1家单位所属红十字物资储备库进行了检查和等级评定工作,评定结果经省红十字会执委会研究同意,现将等级评定情况公示如下:
评定福建省红十字会备灾救灾物资储备库(三明)为三级红十字物资储备库。
一、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从2025年6月3日起至2025年6月9日止。
二、受理方式
凡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结果存有疑议,可通过来访、来函、电话等形式反映公示结果的有关情况和问题。为便于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请提供可供调查的证明人和其他有关线索,以及本人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或工作单位等信息,我们将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对反映的问题认真进行核实并及时将复核结果公示公开。
三、受理时间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四、受理电话
0591-87763352
福建省红十字会
202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