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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红十字会总会联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关于积极做好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宣传相关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时间:2021-06-04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近日,中国红十字会总会联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关于积极做好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宣传相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全文如下: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办公室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

关于积极做好新冠病毒疫苗接种

宣传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红十字会,卫生健康委员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红十字会,卫生健康委员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以下简称“疫苗接种”)工作,现就做好疫苗接种宣传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疫苗接种宣传工作。加快推进疫苗接种,是阻断病毒传播,降低群众感染和发病风险的有力举措,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发扬人道主义精神,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是红十字会的宗旨。各级红十字会要积极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积极做好疫苗接种宣传相关工作。


二、各级红十字会要加强与有关媒体合作,充分利用自身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等,采取多种形式宣传疫苗接种重要意义,普及疫苗接种知识,提高疫苗接种的知晓度、关注度与参与度,提升群众疫苗接种的积极性与主动性。要利用红十字服务站、红十字救护站、生命健康安全体验馆等阵地,做好疫苗接种宣传,助力营造疫苗接种良好氛围。要按照广泛发动、有序参与的原则,组织红十字会会员、志愿者和志愿服务队参与疫苗接种的知识普及、预约登记、现场引导、协助咨询等志愿服务工作。


三、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广泛动员各方力量,多渠道、多形式开展疫苗接种宣传工作,特别要注重发挥红十字会的优势,积极指导和支持红十字会开展疫苗接种宣传与志愿服务工作。卫生健康部门要向红十字会提供权威的疫苗接种宣传内容和资料,并根据工作需要,统筹指导、安排红十字会会员、志愿者和志愿服务队参与疫苗接种志愿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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